行政院於日前公告的振興三倍券方案出爐,分成「紙本」跟「數位」兩種形式,但其排除數位平台與網路電商的做法,讓所謂的「數位」形式僅流於「數位支付」而非真正的數位消費。
台灣社團法人協作暨共享經濟協會(SEAT)理事長吳昕霈認為:「政府一面說要協助產業數位轉型,卻又在振興經濟的時候,刻意排擠數位平台與網路電商,這樣的做法令各方業界大感不解,更難覓法源依據。平台產業是台灣經濟重要的一環,將線下服務或商品透過平台讓消費者更便捷地取得,特別是在疫情期間,也證實了平台替傳統業者創造的價值不容小覷。目前政府宣布擬採小規模開放『白名單』產業,於法無據於理不合的做法不但將讓平台產業與民眾無所適從,更讓機制複雜,目標模糊啟人疑竇。」
SEAT 指出以下幾點疑慮:
排除數位平台與電商之用意與法源依據為何:數位平台與電商已是民眾日常生活、消費購物的重要管道。蘇院長日前說平台電商在疫情期間營收增加,因此應該將資源集中於「線下」的實體店家與通路,我們認為這樣「一刀地圖砲」的解釋方式,是對數位平台與網路世界缺乏認識的結果。許多平台、電商串起的是線上與線下的服務,不論是旅宿、叫車、租車、外送、共享運具、共享車位、共享空間、共享行動電源、家事清潔、人力照護等,數位平台讓消費者更便利地取得上述服務,但實際的服務仍然發生於「線下」。政府僅因為消費者是透過平台或網站取得該服務,卻忽略該服務「實體」與「線下」的本質,也難怪政策歪樓。
「白名單」只會讓機制更加複雜化,政府應該廣納所有平台電商:經濟部 4 日表示,將放寬提供「藝文、體育、旅遊票券」等綜合型電商平台納入「白名單」。如此作法,將會使得原本已經複雜難解的機制,更加複雜。且「白名單」的標準與審核方式為何?如此大費周章,不僅浪費政府行政資源,也難達振興經濟之效。不如將數位平台與網路電商一視同仁,將所有網路上的消費一併適用於此方案。
數位支付方式卻無法運用於數位管道:電子支付與信用卡卻僅能用於實體通路,排除非實體通路,此種類管制違逆趨勢的規定將令支付業者、平台業者以及消費者無所適從。
紓困與振興應該脫勾:三倍券的目的為振興經濟,應該廣納所有業者,而非排除特定業者。對特定產業紓困的工作應該回歸到經濟部與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明定政策與目標,協會表達支持,但是不應該與振興經濟的目標混為一談而用以排除電商與平台產業。
在政府與民間密切合作下,台灣交出了令國人自豪、世界刮目相看的防疫成績。隨著疫情減緩,台灣進入經濟振興階段,三倍券的措施卻暴露出行政體系對數位經濟理解之落後,令各界擔憂。數位轉型從來都不該淪為口號,蔡總統和蘇院長如果真的重視台灣的數位發展,就應該與產業增進溝通,並具體落實發展目標,聚焦經濟本質而非搬弄經濟數字。全力避免耽誤振興時機,導致經濟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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